2020年6月,台南市發生4歲女童遭繼父以管教為由用熱水燒燙,造成雙足及背部面積7%的2度傷燙傷。法院10月裁定出爐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下傷害罪,判處兩年。
根據衛服部統計處的兒少保護通報處理,經調查後開案的兒少保護人數,每年超過4,000人,而最新2019年的通報數也創下歷史新高。占最大宗的是——在家中遭受不當管教或身體虐待(約57.4%),其餘是遭受精神虐待、疏忽等其他類型的虐待。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指出,最嚴重的兒童死亡案件,都是從體罰開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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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打不成器,變成畸形人格養成器
你有沒有被父母打過?父母以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之名使你達到他們的要求。古諺「不打不成器」、「棒下出孝子」,強調嚴格的管教,才能夠引導子女向善成材,在現在體罰被明文禁止的時代,如果家長未更新正確的教養知識與方式,容易將體罰與教養的問題轉至到檯面下。
韓國資深記者、兒童人權提倡者金熹暻(김희경)在她的著作《異常的正常家庭》指出,「真正的愛,不會發生在依賴、控制與屈辱的權力關係中。」
金熹暻表示,「體罰」是家庭關係中常見的父母與孩子建立關係的單方面互動模式,然而「以『愛之鞭』為名,連結暴力和愛是非常危險的,這無疑是教導孩子,只要愛著對方,身體上占有優勢者便可用蠻力壓制他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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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體罰仍遠,謾罵無益徒增負面情緒
書裡也有提到臺灣:「在孩子具備社會能力前,不會對孩子進行任何(體罰)管教」,但我們自己都清楚,虐兒案件仍層出不窮,我們離零體罰的社會,仍有些距離。此外,家扶基金會公布「2020兒少自我保護知多少(成年版)」網路問卷調查顯示,超過一成民眾認為負面謾罵兒少、超過三成認為體罰兒少等不認為是虐待。
2001年,英國救助兒童會根據孩子挨打的經驗,整理出的記憶包括:「內心受創、恐懼、傷心、膽怯、孤單、悲傷、生氣、感覺被拋棄、被忽視、發火、厭惡、恐怖、丟臉、悲慘、受到打擊。」卻沒有出現過「反省」、「檢討」等的詞語,顯示體罰只會引起負面的情緒感受,在教育上並無效果。
教養孩子不易,有賴政府及社會對父母的支援,包括提供安全的環境以及宣傳正確的教養知識,才不會讓悲劇一再上演。
許多人會詬病,如果不打小孩,氾濫的實施「愛的教育」,會使小孩成為被寵壞的怪獸,你認為呢?
撰文/Mimi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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